消毒产品安全评价报告
国科控股中科检测通过中国计量认证(CMA、CMA-F)及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CNAS),可向社会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测试数据和结果。中科检测的管理体系符合ISO/IEC 17025和ISO/IEC 17020的要求,因而也是依据ISO 9001运作的。根据国家标准,消毒剂技术规范等对客户样品进行检测,出具cma资质报告,提供等相关服务。
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新的标准技术要求
2018年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一行业标准:WS 628—2018《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该标准明确了国内生产、经营和使用的除新消毒产品以外的*类、第二类消毒产品(消毒剂、消毒器械、指示物、抗(抑)菌制剂)的卫生安全评价要求。包含:办理消字号备案流程,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各类备案产品需检测哪些项目,检测报告格式要求等。
备案要求及说明
备案要求:
*类、第二类消毒产品*上市时,产品责任单位应当将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卫生安全评价报告进行形式审查,资料齐全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产品责任单位出具备案凭证,并对备案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加盖骑缝章。
评价内容:
卫生安全评价内容包括产品标签(铭牌)、说明书、检验报告(含结论)、企业标准或质量标准、国产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资质、进口产品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批文情况。其中,消毒剂、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带有灭菌标识的灭菌物品包装物、抗(抑)菌制剂还包括产品配方,消毒器械还应当包括产品主要元器件、结构图。
责任单位的卫生安全评价应当形成完整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和评价资料两部分。
检验要求:
新的法规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检验项目,对送检样品、检验方法、检验结论等均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对消毒产品进行卫生安全评价时,应当对消毒产品进行检验,并对样品的真实性负责。所有检验项目应当使用同一个批次产品完成(检验项目应符合要求)
*申请备案的,应做按规定检测,检验应当在具备相应条件的消毒产品检验机构进行。并且检测报告需要对产品符合性出具总的结论,检验机构应当符合消毒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在批准的检验能力范围内从事消毒产品检验活动。
对比之前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法规,抑菌剂、抗菌剂检测项目没有变化;消毒剂检测项目更加细化,根据不同应用领域列出详细检测项目,检测项目对比之前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法规,有明显变化,项目更加细化。见下表:
新版消毒产品安全评价报告-国科控股CMA资质